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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对帝王无用就该死——太公杀贤
  姜太公吕望帮助周武王建立周朝以后,被分封在齐国。姜太公到齐国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隐居在海滨,有贤人之名的狂矞、华士两兄弟杀了。被分封在邻邦鲁国的周公姬旦听说后大惊,急派特使来问:“这两兄弟是有名的贤德之士,你为什么刚刚建国就杀贤人?”姜太公说:“这两兄弟公开扬言:‘我们不臣天子,不友诸侯。吃自己种的粮食,喝自己打的井水,完全无求于人。我们不需要君王赐的名誉,也不需要君王赏的利禄。我们根本不愿做官,只想自食其力。’他们连天子的臣子也不肯做,当然更不肯做我这个诸侯的臣子。他们连与诸侯平等交友都不肯,当然更不肯居我之下帮我做事。他们自耕自食,自掘自饮,无求于人,我也无法用赏罚来驱遣他们。不要我赐的名誉,那么他们越是知名,对我就越有害;不要我赏的利禄,那么他们越是贤德,对我就越不利。要是臣民都像他们一样不愿做官,谁来帮我治理国家?要是臣民都像他们一样不听命令,谁还会忠于我?先王之所以能够驱使臣民,不是靠爵禄之引诱,就是靠刑罚之威逼。如果爵禄刑罚四种治国手段对臣民都毫无作用,我去做谁的君王?贤德之士如果不肯做官,那么越是贤德就对君王的威严越是有损。以贤德的声望藐视君王,将成为其他臣民的坏榜样,所以越是贤德,就越是该死。” (见《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从情节内容来看,这几乎不能算寓言,而主要是说教。但这只证明韩非的寓言才能之低下,却不能因此否认这是一个寓言。至少有两点理由可以证明这是寓言而非史实。
  首先,周武王姬发伐纣途中受到伯夷、叔齐两兄弟的叩马谏阻,责以君臣大义,认为武王以诸侯讨伐天子是犯上作乱和以暴易暴。武王怒而欲杀,姜太公认为他们是贤者而劝止了武王。伯夷、叔齐后来隐居首阳山,因“不食周粟”而饿死[1]。韩非在寓言中,让姜太公杀掉两个丝毫没有冒犯他的贤者兄弟,与太公劝阻周武王杀掉犯上极谏的夷、齐兄弟的史实完全无法协调。何况姜太公自己就曾是垂钓于渭水之滨的隐士,杀隐士更于理不通。韩非编出这个寓言,正是为了以私见己意“重写”历史。他认为周武王欲杀伯夷、叔齐是对的,太公不该劝阻。因为伯夷、叔齐两兄弟敢于直斥武王之非,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轻君大罪。所以寓言中被杀的两人是亲兄弟决非巧合,恰是影射。并且寓言中特别强调不食君禄、自耕而食等与夷、齐相关的细节,其影射之意可谓昭然若揭,我相信他是故意要让读者看出他的影射。可惜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自相矛盾:如果说伯夷、叔齐犯上该死,是对绝对君权的挑衅,那么他本该同意,伯夷、叔齐认为武王伐纣是以下犯上的意见也是对的,首先该死的倒应该是周武王姬发。何况伯夷、叔齐谏阻姬发之时,姬发尚不是天子,而被伐的商纣倒是天子。两者相较,伯夷、叔齐不过是相对较轻的犯上,而姬发则是无以过之的弑君。这正是维护君臣纲常的儒家学说的最大漏洞,为此孟子不得不用“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之类狡辩来为周武王开脱[2],而韩非则蛮横得连托辞都没有。对韩非这样的暴君辩护士来说,他只有绝对的势利眼,只为既成事实和现存秩序辩护,而不在乎理论的前后不融贯和标准的前后不一致。他不在乎姜太公的前后不一致,也不在乎自己的前后不一致,他唯一的目的就是为暴君提供暴政的理论根据和诡辩逻辑。
  其次,周公姬旦由于协助武王建国和辅佐年幼的周成王,长期在周朝首都镐京任职,所以他并没有亲赴封国,而是让儿子伯禽到鲁受封[3]。寓言中的周公姬旦却是在紧邻齐国的分封地鲁国听说太公杀贤而派特使前往质疑。这固然是为了让周公得以方便地出场,恐怕也是韩非伪造历史时的一时疏忽。韩非确实想让周公出场发表一通在他眼里的“腐儒”之论,以便姜太公(实际上是他自己)痛痛快快地教训周公一顿。众所周知,周公是孔子心目中的理想政治家,而孔子的道德说教是韩非深恶痛绝的,所以教训周公就是间接地教训孔子——在尊师如父的中国,韩非身为大儒荀子的弟子,毕竟不敢明目张胆地教训本门的祖师爷[4]。姜太公则是韩非心目中的政治英雄,谙熟文韬武略,精通阴谋诡计。韩非多么渴望自己有姜太公般的幸运,能够得到当世暴君秦王嬴政的重用啊!但韩非一方面艳羡姜太公,另一方面却深怪姜太公过于心慈手软,没能杀掉伯夷、叔齐,所以他要替古人重新执法,代先王改正错误——在他眼里,先王确实是不值得效法的。他显然不自知,像他这样天性凉薄的刻薄寡恩之徒千古罕见。姜太公固然是阴谋家,却并非杀人不眨眼的魔王。韩非从来就不懂恩威并施、刚柔相济之道,他只知继承法家先驱商鞅的一味轻用重典,一味痛下杀手[5]。他尽管推崇阴谋家的祖师老子,却忘了老子所说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要杀得血流成河,偏不信天下人会真的不怕。这只能说明,他自己是冷血动物,同时也是卑怯之徒。
  这正是人性的辩证法。宽厚的仁者,不仅有不忍人之心,而且内心极为刚强,不可能被暴政吓倒,推己及人,就深知暴政并无真正的效果。但卑怯的暴徒,不仅天性凉薄,而且内心极为虚弱,推己及人,就误以为人人像他一样恐惧暴政,所以当他对别人施暴时,就以设想自己若是受害者将会何等痛苦,来推测受害者的害怕,所以他越是卑怯,就越是认定暴政是最佳的统治手段。

  [1]详见《史记·卷六十一·伯夷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121页。
  [2]《孟子·梁惠王下》: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於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3]参见《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515页。
  [4]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晚期鲁国人。先祖系宋人,一说为宋襄公后裔。儒家创始人。有《论语》,死后由曾子学派的弟子编纂。
  [5]商鞅(约前390-前338):复姓公孙,名鞅。战国中期卫国人,故亦称公孙鞅或卫鞅。曾任秦相,因功封于商丘,史称商鞅。早期法家。有《商君书》二十九篇,久已散佚;今本或疑系托名伪撰,或存部分之真。

  太公杀贤

  太公望东封于齐,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矞、华士昆弟二人者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至于营丘,使执而杀之以为首诛。周公旦从鲁而闻之,发急传而问之曰:“夫二子,贤者也。今日飨国而杀贤者,何也?”太公望曰:“是昆弟二人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彼不臣天子者,是望不得而臣也;不友诸侯者,是望不得而使也;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无求于人者,是望不得以赏罚劝禁也。且无上之名,虽知,不为望用;不仰君禄,虽贤,不为望功。不仕,则不治;不任,则不忠。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禄则刑罚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不服兵革而显,不亲耕耨而名,又所以教以国也。今有马于此,如骥之状者,天下之至良也。然而驱之不前,却之不止,左之不左,右之不右,则臧获虽贱,不托其足。臧获之所愿托其足于骥者,以骥之可以追利辟害也。今不为人用,臧获虽贱,不托其足焉。已自谓以为世之贤士而不为主用,行极贤而不用于君,此非明主之所臣也,亦骥之不可左右矣,是以诛之。”(《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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